申命记 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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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你们是耶和华─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。
2
因为你归耶和华─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3
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4
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
5
鹿、羚羊、■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。
6
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
7
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─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
8
猪─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9
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
10
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
11
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12
不可吃的乃是■、狗头■、红头■、
13
■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
14
乌鸦与其类,
15
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
16
■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
17
鹈鹕、秃■、鸬鹚、
18
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■与蝙蝠。
19
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
20
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21
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─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22
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
23
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─你神面前,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─你的神。
24
当耶和华─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─你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物带到那里去,
25
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─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
26
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;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─你神的面吃喝快乐。
27
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
28
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。
29
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。这样,耶和华─你的神必在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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